会计准则外文文献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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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录 A 国际会计准则第 37 号 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确保将适当的确认标准和计量基础运用于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并确保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披露充分的信息,以使使用者能够理解它们的性质、时间和金额。 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对以下各项之外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会计核算: (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形成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 2)执行中的合同(除了亏损的执行中的合同)形成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 3)保险公司与保单持有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形成 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 4)由其他国际会计准则规范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2本准则适
2、用于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担保)。 3执行中的合同是指双方均未履行任何义务或双方均同等程度地履行了部分义务的合同。本准则不适用于执行中的合同,除非它是亏损的。 4本准则适用于保险公司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但不适用于其与保单持有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形成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5如果其他国际会计准则规范了特定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企业应运用该准则而不是本准则,例如,关于以 下项目的准则也规范了特定的准备: ( 1)建造合同(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 11 号建造合同); ( 2)所得税(参见国队会计准则第 12 号所得税); ( 3)租赁(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 17 号租赁),但
3、是,国际会计准则第 17 号未对已变为亏损的经营租质的核算提出具体要求,因而本准则应适用于这些情况; ( 4)雇员福利(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 19 号一雇员福利)。 6一些作为准备处理的金额可能与收入的确认有关,例如企业提供担保以收取费用,本 准则不涉及收入确认,国际会计准则第 18 号收入明确了收 入确认标准,并就确认标准的应用提供了实务指南,本准则不改变国际会计准则第 18 号的规定。 7本准则将准备定义为时间或金额不确定的负债,在某些国家,“准备”也与一些项目相联系使用,例如折旧,资产减值和坏账:这些是对资产账面金额的调整,本准则不涉及。 8其他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了支出是作为资产还是作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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