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28 页 中文 6370 字 BS EN 12680-1-2003 锻造 超声检验 第 1 部分 通用钢铸件 前言 : 本欧洲标准由德国工业标准秘书处的 CEN/TC 190“铸件”技术委员会制定 ,本欧洲标准可以作为国家标准,最迟于 2003 年 6 月以等效版本或签署文件发行,与之冲突的相关国家标准最迟在 2003 年 6 月作废。根据工作程序, CEN/TC 190 技术委员会组织 CEN/TC 190/WG4.10“内部缺陷”具体编制了如下标准: EN 12680-1 铸件 -超声检测 -第一部分:通用铸钢件 本标准 为欧洲铸件检测标准之一,其余见下: EN 12680
2、-2 铸件 -超声检测 -第二部分:受高压铸钢件 EN 12680-3 铸件 -超声检测 -第三部分:球墨铸铁件 附件 A和 B 根据 CEN/CENELEC 内部规定如下国家的国家标准组织应采用此欧洲标准: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第 2 页 共 28 页 1.总则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通用(铁素体)铸钢件超声检测的目的和要求以及 用脉冲回波技术测定内部不连续的方法。其适用于晶粒细化后的壁厚小于等于 600的铸钢件超声检测,当壁厚超过此时,对于检测工艺和记录级别应特殊协商。本欧洲标准
3、不适用奥氏体刚和焊接件。 2 参考文件 本部分在其中适当的位置引用了下列的有发布日期和无发布日期的标准,对于无发布日期的标准采用的为最新版本, 对于有发布日期的标准根据随后对标准的修订和更新来相应修改本标准。 EN 583 超声检测 第一部分:通用原理 EN 583 超声检测第二部分:灵敏度和范围调整 EN 583 超声检测 第五 部分:不连续的测长和特征 EN 12223 超声检测 号校准试块规范 EN 12668-1 无损检测 超声设备的特征和验证 第一部分:仪器 EN 12668-2 无损检测 超声设备的特征和验证 第二部分:探头 EN 12668-3 无损检测 超声设备的特征和验证 第
4、三部分组合设备 EN 27963 钢焊缝 焊缝超声检测用号校准试块 术语和定义 本欧洲标准规定如下术语和定义 注:本标准中的其它术语和定义见 EN 583 , EN 583 , EN 583 和 EN1330 4 3.1 参考不连续回波尺寸 在超声检测评价时期需要记录的最小显示 ,通常用平底孔当量直径来表示 第 3 页 共 28 页 3.2 点状不连续 尺寸小于或等于声束宽度的不连续 3.3 复杂不连续 尺寸大于声束宽度的不连续 注 : 本标准中的尺寸指长度 ,宽度和沿壁厚方向的尺寸 3.4 平面不连续 在两个方向可以测量的不连续 3.5 体积不连续 有三个方向可以测量的不连续 3.6 特殊边
5、缘区域 有特殊要求的外部边缘区域 (如 :机加工面 ,高应力区 ,和密封面 ) 3.7 工艺焊接 在最终供货前加工时期的焊接 3.7.1 焊 接 用于将部件装配为一个整体的工艺焊接 3.7.2 焊接加工 为保证铸件的质量等级而实施的工艺焊接 4.要求 4.1 订货信息 在订货和询价时应包括如下的信息 超声检测的铸件的区域和百分比(检测体积和范围) 铸件不同区域或面积处采用的严重等级(验收标准) 书面检查工艺的要求 是否需要对检测工艺增加要求,同样见 5.5.1 4.2 检测范围 应采用最合适的检测技术对铸件协商的所有区域进行检测(从铸件的形状考虑尽量满足),对于壁厚超过 600mm 的铸件,应对检测工艺和记录和验收级别协商一致。 第 4 页 共 28 页 4.3 不连续允许的最大尺寸 4.3.1 取向主要垂直于表面的平面型不连续的验收极限 平面型不连续的验收极限见图。严重等级级不允许有可测量尺寸的指示存在。对于测量长度大于 10mm 的不连续其沿壁厚方向的最大尺寸不能超过壁厚的 10%,对于测量长度 10mm 的不连续其沿壁厚方向的最大尺寸不能超过壁厚的 25%或 20mm。当采用指示间最大距离作为单个指示或垂直或平行于表面的指示面的评定准则时,此距离应为 10mm。在对不连续面积计算时,不连续有可测量长度而在壁厚方向的无可测量尺寸,一般取 无法测量尺寸为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