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减值会计国际间规定比较资产减值会计国际间规定比较 一、资产减值会计的演进 资产减值会计发展至今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一)早期会计思想(20 世纪 40 年代以前) 在 20 世纪以前,人们对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关注还局限在存货项目上。20 世纪初,随着人们对固定资产折旧会计认识的开始和逐步深入,有关学者开始对 资本资产(Capital Assets)减值的会计处理进行研究。到了 30 年代,在一些 学术刊物上开始有了探讨资本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问题的文章,如 Peloubet 于 1936 年在会计工作杂志上发表了资本资产会计的特殊问题 ,探讨资本资 产过时的会计处理问题。同年,美国会计
2、学会(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所属的执行委员会在影响公司报告的会计原则初探中提出: “企业应从其账户中剔除那些不再使用的资产的成本,应当将在用资产(Assets In Use)的账面减值减少到未来预计可收回的合理金额” 。至此,美国会计学会 首次提出了可收回金额的概念, 为以后长期资产减值的确认与计量等相关问题定 义奠定了基础。 这一时期关于资产减值的讨论主要集中在过时(Obsolescence)引起的资 产减值,但是人们并没有明确给出“过时”的定义,直到 50 年代才有学者涉及 这一问题。 (二)初步形成阶段(20 世纪 40 年代-70 年代中期)
3、20 世纪 40 年代以前,人们对资产(主要是存货)减值的会计处理的认识还 只是停留在经验运用阶段,40 年代中期开始,AIA(国际会计师协会)、美国执业 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和财务 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等相继出台了关于 资产减值的会计法规。 规定存货、 权益类证券的短期投资和权益法下的长期投资, 都采用永久性标准作为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 但是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长期资产,其减值损失如何确认和计量却不存在相应的会计规范。造成这
4、一现象 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于折旧会计的认识还存在误区。1954 年的美国国内税收 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允许企业采用年数总和法、余额递减法等加速 折旧法计提折旧,人们认为加速折旧已经考虑了技术进步引起的功能过时的影 响;另一种观点认为,估计折旧年限本身已经包含了不充分利用和过时等因素, 这些关于折旧会计的认识上的偏差, 导致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一直没 有得到规范。 尽管早在 30 年代就有人认识到了过时对固定资产价值的影响仅靠折旧是难 以解决的,但是这一观点一直没有引起准则制定机构的重视,随着对折旧会计认 识的进一步深化,人们开始了对长期资产减值会计处理问题的探索。 (三)持续发展阶段(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80 年代中期) 20 世纪 70 年代初以后的大约 10 年的时间里, FASB 出台了一系列的会计准 则,主要是或有事项、特殊行业企业和特殊业务的会计信息披露。 SFAS NO.5 对或有损失的确认提出了可能性标准,对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 而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与以前的存货、短期投资减值确认的永久性标准 相比前进了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