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 1 引言引言 煤矿灾害和事故,在工业生产事故中占有很大比例。煤矿灾害和事故的发 生原因,可概括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或失误)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或故障)两 大因素作用的结果。物通常是指井巷(采面)的设计与施工,矿山机械设备、 矿山安全设施与生产环境等,在人与物这两大因素中,人的不安全因素占了主 要地位。安全与生产是一个矛盾统一体,安全寓于生产之中,要生产就会有安 全问题,就是要求尽可能避免伤亡事故。广西南丹发生“7.17”特大透水事故 死亡 81 人;重庆綦江县石壕镇万隆煤矿发生“10.28”煤与瓦斯突出死亡 14 人 的特大事故;江西新建煤矿发生“11.14”煤与瓦斯突出死亡 49 人的特
2、大事故; 这些无疑再次给安全事故的预防敲起警钟,需要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煤矿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有四个方面:人、物、环境和管理,专家们通过 对大量事故的分析,发现伤亡事故中百分之六十以上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 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于是,他们提出人为因素的影响是最重要的。而规 章制度像路标一样指示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如何实现安全生产,是保证每位企业 职工安全的前提和条件,它在消除人为因素方面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 任制,岗位人员安
3、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 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众所周知,煤矿在生产的全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一通三防”的事故隐患。 因此, “一通三防”事故在煤矿事故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特别是重大恶性瓦斯煤 尘爆炸还在严重的威胁着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如何减少和消除 “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减少和防止“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切实把防止重 大瓦斯煤尘事故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是 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课题和重要工作。为此,2004 年 3 月6 月,为认真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安
4、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煤矿安全生产 的长效机制,便于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我对通风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评价。 2 2 2 安全评价安全评价 2 2. .1 1 安全评价的目的与意义安全评价的目的与意义 2.1.1 安全评价的目的 安全评价的目的是寻求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安 全评价要达到的目的包括以下 4 个方面。 (1)系统地从设计、制造、运行、储运和维修等全过程进行安全控制。 通过安全评价找出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分析清楚引起系统灾害的 工程技术状况,论证安全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在设计之前进行评价,可以避免 选用不安全的工艺流程和危险的原材料,以及不合适的设备,设施,当必须采 用时,可提出降低或消除危险的有效方法。设计之后进行的评价,可以查出设 计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早采取改进措施。系统建成以后的运转阶段进行的系统 安全评价,在于了解系统的现实危险性,为进一步采取降低危险性的措施提供 依据。 (2)对潜在的危险性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立使系统安全的最优 方案,为决策提供依据,评价工程中分析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分布部位,数目 事故的概率事故严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