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目 录录 一、无效婚姻的概念及特征一、无效婚姻的概念及特征 1 (一)无效婚姻的概念 1 (二)无效婚姻的特征 2 二、无效婚姻制度的历史与发展二、无效婚姻制度的历史与发展 2 三、无效婚姻的认定处理三、无效婚姻的认定处理 4 (一)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无效婚姻 4 (二)不符合形式要件或程序要件的无效婚姻未合法 登记结婚 7 四、确立无效婚姻制度的法律意义四、确立无效婚姻制度的法律意义 8 (一)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空白 8 (二)增设无效婚姻和可可撤销婚姻制度,是保障结婚条 件和结婚程序的实施, 处理和制裁违法婚姻的需要 8 (三)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冲突,维护了婚姻法的严肃性 和权性 9
2、 (四)使我国婚姻法能更好的与国际接轨 10 (五)无效婚姻制度提高人们婚姻观念及法律意识 10 五、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五、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10 (一)无效婚姻的溯及力问题 10 (二)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夫妻关系 11 (三)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11 (四) 父母子女关系 12 六、六、无效婚姻需完善的内容无效婚姻需完善的内容 13 (一)明确宣告无效婚姻的机关 13 (二)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的权限问题不确定 14 (三)无效婚姻是否适用过错赔偿没确定 15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 17 1 浅论无效婚姻制度浅论无效婚姻制度 【摘要】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
3、 合法的结合。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是社会肌体上的细胞组织,承担着多方面的社会 职能。婚姻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也关系到子女、家庭和社会的 利益,因此,必须用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规范人们的结婚行为,以便保证婚姻质量, 使婚姻关系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因此,为了全面建立防治违法婚姻的法制机制,婚 姻法修正案增设无效婚姻法律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本人在本文中将就无效婚姻制度谈 几点自已的看法。 【关键词关键词】:无效婚姻:无效婚姻 认定处理认定处理 法律后果法律后果 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 以夫妻的权利和义 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人类社会的开始就伴有婚姻关系的存在, 起初只是简单的生理需要或是传种接代的需求,随着社会的进 步,婚姻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变化,就要制订与婚姻相关的法律条 文来约束,使婚姻健康的发展,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无效婚 姻是 2001 年修订婚姻法新增设的一项制度,填补了一项立 法空白。 无效婚姻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两性 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