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 产 实 习 报 告 论 文 题 目: 对土地登记的浅略分析 专 业 班 级 姓名(学号) 实 践 时 间 2010 年 9 月 13 日 对土地登记的浅略分析 【摘要摘要】土地登记确认了土地权属关系,是维护土地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 的重要法律保障。通过土地登记,明确了国家所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范围,确认了依法使 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使用权,在此基础上,理清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产权关系,界 定了国家、集体、和个人在土地上的权益范围,由于土地权利一经土地登记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 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从而,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土地权
2、利人的合 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关键字】 土地 土地登记 土地权利 登记效力 不动产物权 【正文】 我国人口众多,耕地稀少,特别是人均耕地资源严重不足,因此,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 土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和一切合法的手段,切实保护土地和耕地,是我国目前和今后很长一 个时期内所必须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曾三令五申,要 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土地管理,搞好节约用地,严厉制止乱占土地、滥用土地,特别是乱占耕地、 滥用耕地的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确实收到了成效,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一)土地登记的概念及其意义 土地登记就是指土地权利人或土地权利变动当
3、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国家主管机关提交申请 书及有关的产权证书、协议书(或让与书)、契证等,要求登载记录土地权利或权利变动事项,该 机关经审查确认无误后,将土地的权利或权利变动事项记载于国家土地登记册的法律过程。 土地登记是一项法律制度,从民法物权的角度来看,它的根本作用和意义就是公示。所谓公示, 是指将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公开向社会公众显示。按照民法物权法,物权变动必须遵循公示原则, 即物权变动行为必须以法定公示方式进行才能生效。这主要因为物权是排他性财产权,是对世权和 绝对权,除了物的权利人以外,其他人均为权利义务人,物权的变动应该让社会公示知晓。物权按 其标的物的不同可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
4、物权,二者的公示方式不同。动产物权的公示,为标的物 的占用,土地等不动产物权的公示即是登记当事人在国家主管机关登记变动事项,土地物权的 变动只有经过登记后才能发生效力。 截止目前,全国的初始土地登记工作绝大部分已经完成,土地登记工作的重点已由初始土地登 记转为变更土地登记。我国十几年的土地登记实践表明,土地登记在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 用,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土地登记确认了土地权属关系,是维护土地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 益的重要法律保障。通过土地登记,明确了国家所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范围,确认了依法 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使用权,在此基础上,理清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产权关系, 界定了国家、集体、和个人在土地上的权益范围,由于土地权利一经土地登记即产生法律效力,受 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从而,为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