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文 献 综 述 题 目 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应用 学 院 商学院 专 业 会计学 班 级 学 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一、前言部分一、前言部分 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 些企业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不利影响,致使盈利能力下降 或经营发生亏损,资金周转不快,出现暂时资金紧缺,难以按期偿还债务。在此 情况下, 虽然按我国法律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债 务人破产, 但在债务人主管部门申请整顿且经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 时,破产程序应予中止。此外,即使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也可能因为
2、相关的过 程持续很长,费时费力,结果还可能难以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如数收回。于是就 有了另外一种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即债务重组。它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 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它包括削债、债务转 让、债转股等方式对企业的负债进行重新组合的行为,也是企业财务运作的重要 手段。 二、主体部分二、主体部分 (一)国外研究综述(一)国外研究综述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前身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于 1972 年发布的第 26 号意见书(APB26) 债务的提前清偿 ,成为规范企业债务 重组的最早的一项准则,并对债务人在到期日前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规
3、定。 SFAS15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债权人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基于经济上 或法律上的原因,对债务人作平常不愿考虑的让步。根据 SFAS15,债权人作出 让步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收到的资产或权益证券的公允价值 小于该项债权的账面价值; 二是在更改应付项目的某些条件并以新债清偿旧债的 情况下, 债务人应付新债的未来支付金额小于重组前旧债的账面价值。 由此可见, 美国债务重组准则引入了现值会计的计量模式, 并要求用现值计算来判断债权人 是否作出了让步。 澳大利亚会计指南第11号将债务重组定义为: 为了改变或解除债务人对现存 债务的责任而采取的行动,其中不包括债务的消除或可转换债
4、券转为股权。由此 可见,澳大利亚的这份指南所指的债务重组基本上是广义的。 (二)国内研究综述(二)国内研究综述 1相关概念 我国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 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律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根据我国会计 准则,债务重组发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债务人处于持续经营状态。这 是区分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的主要标准。 (2)必须是债务人发生了财务困难。只 有债务企业在经营上出现了困难, 或因资金调度不灵而又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偿 还到期债务时, 才有债务重组的必要。 (3) 必须是债权人作出了让步。 由此可见, 我国会计准则定义的债务重组是狭义的。 张瑜东(2008)认为新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做法,将原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