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论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 【摘 要】 当前人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价值取向多元化, 对于婚姻,两个人从一而终,白头到老越来越少,离婚的人却越 来越多。 是什么造成了离婚率年年提高, 为什么人们不珍惜婚姻, 反而视婚姻如儿戏,说结婚就结,说离就离,任何事情的发生有 原因的,本文就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关键词】 离婚率 社会家庭环境 原因剖析 负面效应 【目 录】 一、离婚率的概念 二、法定离婚的条件 三、高离婚率带来的的影响 四、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分析 五、怎样有效地降低离婚率 最近的调查报告表明, 2011 年前 1 季度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 据和地方民政事业统计数
2、据已经出来, 全国一季度共有 46.5 万对 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增长 17.1%。今年 1 季度,我 国每天有 35288 对新人登记结婚, 同时每天也有 5166 对夫妻办理 了离婚登记。为什么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是什么造成了夫妻 感情的破裂,我们该怎么面对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现象。 一、离婚率的概念 对于离婚率的概念的界定曾经在学术界甚至官方统计数字长 期有着多种方式,目前最前的统计方式为“在一定时期内(一般 2 为年度)某地区离婚数与总人数之比,通常以千分率表示,计算 公式为:离婚率等于年内离婚数除以年平均总人口热爱乘以 1000. 按照新出版的中国人口年鉴中的规定,这里的年内
3、离婚 指数指的是当年离婚的夫妇数而不是离婚的人数,这也是和国际 上的通行的离婚率统计是一样的。此种离婚率也被称为“粗离婚 率” 。 目前一般严谨的学术研究和权威的统计资料都采用这种统计 方法。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大众传媒往往用离解率来 表示离婚率。即某一年的离婚人数与结婚人数之间的比值。这种 统计出来的数据都比较大,往往有很强的宣传效果。然而这种离 婚率的表述方法很不严谨,因为当年结婚的人并非都离婚。当然 离解率的提高,从整个历史时段来看,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离婚率 上升的一个指标。 二、法定离婚的条件 (一)什么是法定离婚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
4、法定条件。 “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 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 法定条件。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 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 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 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 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 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 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 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 等同起来。也不要
5、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 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 3 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二)怎样判定是否是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 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 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 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 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
6、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 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 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 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 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 2 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 1 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 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 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 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 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 或其违法、 犯罪行为严重伤害 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 对方起诉离婚, 经公告查找确无下 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