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毕毕 业业 论论 文文 题 目 :浅谈“拒绝采访” 系 别 传媒管理学院传媒管理学院 专 业 新闻学新闻学 班 级 姓 名 指导老师 XXXXXX 大 学 2009 年 5 月 17 日 摘 要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提高,新闻记者遭遇拒绝采访的频率有所 增多, 本文试图从分析采访者与被采访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入手, 针对官员、 明星、 法官、社会组织和普通百姓拒绝采访的不同情形,做出不同的处理,以帮助新闻 记者找出应付拒绝采访的对策。 关键词 拒绝采访/平等/自愿/公共利益/司法公正 浅谈“拒绝采访” ABSTRACT 当记者的,大多都遭遇过“无可奉告”的外交辞令,有的记者只好无可奈何;
2、 有的记者就软磨硬泡; 有的记者就采用偷拍偷录的手段; 还有的记者就强行采访, 有时惹急了被采访对象,还会遭遇暴力威胁,足可见记者这个行业还是有一 定危险性的。其实,记者之所以这样做,都是为了一个目的:顺利地完成采访任 务, 满足公民的知情权。 那么, 面对被采访对象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 面对频率不断升高的拒绝采访问题,作为新闻记者应如何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 本文试图做一些探讨首先,我们要搞清采访者与被采访者之间的关系。 由于我国媒介体制的特殊性,使得很多记者有着先天的优越感, “无冕之王”是 对记者的美誉,这意味着:记者既可以采访“高级官员” ,又可以采访“社会名 流” ;还可以采访
3、“平民百姓”,记者的能量很大,空间也很广泛。这样的 一种状况,给了很多记者一种错误的认识,以为记者采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任 何人都应该无条件地接受采访。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采访者与被采访者都是这样 认为的。直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媒介进入了市场,观众、听众、读者成 为了目标受众时, 媒介与受众之间那种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利益关系才被人们真正 地意识到,这时,再来反观采访者与被采访者之间的关系,你会发现:出现了一 些微妙的变化。首先,媒介发生了变化。媒介开始注重受众调查,受众细分、频 道专业化,有了以受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收视率或发行量的上升为目的栏目改 革和媒介经营意识。从原来的“我做什么节目,
4、你就看什么节目”的“靶子论” , 到现在的“你想看什么节目,我就做什么节目给你看”的“受众中心论” 。遵循 传播规律,尊重受众需求,科学地安排节目已经成为各媒介研究的首要课题。其 次, 被采访对象也发生了变化, 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惟命是从了, 在接受采访时, 有的满口外交辞令;有的避重就轻;有的躲躲闪闪;有的干脆拒绝接受采访 分析其中原因,有敷衍搪塞的官本位思想;有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的原因;有多一 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 还有触及到疼处害怕曝光的心理恐惧出现拒绝采访的 现象并不是孤立的,它有着深层次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原因,这就更加大 的采访的难度。 但这种变化表明:媒介与受众之间、采访者与被采访者之间是一种平等、自愿、 公平的民事关系,而不是行政隶属的上下级指令关系。新闻机构并无法律赋予的 行政权力,所以对被采访对象不存在支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