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区域家庭暴力的现状调查 我是某大学的一名学生,也是一名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常常遇到各种家庭暴力问题, 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随着婚姻法的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和实施,男 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在深入落实中唤起人们法律意识的觉醒,家庭暴力问题已成为婚姻家庭 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与社会主义事业不相符的现象,为了深入了解目前家庭暴 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我们以密云县城关地区为调 查范围,就家庭暴力现状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通过妇联组织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对该区域 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 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 300 份, 回收 245 份, 回
2、收率达 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 度还是很积极的。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认识、遭 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 有效对策。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考虑到家庭暴力问题的特殊性,调查对象以女性为主,男性只发放问卷 25 人,年龄 段相对集中,主要针对 26 岁以上的成年人,其中 2635 岁的 162 人,3655 岁之间的 102 人,55 岁以上 19 人,其余 14 人为 25 岁以下。调查对象在学历方面大专以上学历的 人,占总数约 34%,高中文化或中专占总数
3、 25%,初中文化占 31%,而小学文化程度的仅占 总数的 10%。在职业分布上干部占 29%,个体私营业者 9%,无业人员占 37%,公司职员占 9%,其他职业占 25%。 二、调查对象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情况 在调查的 245 人中,有 190 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一方对 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但还有 55 人片面地认为“家 庭暴力就是男人打老婆”,说明当前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还比较模糊。持 “妇女、儿童、老人是家庭中的弱者,往往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看法占九成以上; 有 95%的人认为施暴者为男性;调查中近 20%的人认
4、为家庭暴力仅是肉体上的伤害;有 80% 的人认为除殴打伤害外,还包括性虐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精神上的折磨;认为社会上家 庭暴力现象比较多的占 71 人,一般的占 84 人,比较少的占 90 人。 三、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多样 夫妻吵架动手比例较高,且男方动手多;遭遇对方口头侮辱、大声喊叫、做出带有歧 视倾向的恶性辱骂,经常批评或诋毁使其在众人面前难堪的有 98 人;受到伴侣经济控制 的有 22 人;利用发怒或“发脾气”要挟你去做他要你做的事情有 113 人;不允许跟亲人 或朋友交往,或恶意攻击你的家人或朋友的 64 人;遭遇肉体暴力现象较为严重,其中冲 突中遭殴打的有 72 人;毁坏个人财产
5、或乱仍东西的有 108 人;威胁伤害你、你的孩子、 宠物、家庭成员、朋友或他自己的有 42 人;逼迫你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他发生性行为的 有 26 人。 我们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 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 性、复杂性和持久性。 一、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 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 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 大的不同。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
6、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 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 肉体惩罚等。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 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 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二、施暴者多为丈夫。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 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90%-95%是女性。 三、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 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 多采取忍耐态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 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 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 四、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由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 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五、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