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题报告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 关于劳动合同中试用期制度的探讨 学院: 专业: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教研室主任(负责人) : 20172017 年年 1010 月月 1717 日日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表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表 学生姓名 学 号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单位 毕业论文题目 关于劳动合同中试用期制度的探讨 实习单位 开 题 报 告 内 容 选题依据(选 题经过,国内、 国 外 研 究 现 状,初步设想 及突破点等) 选题经过选题经过 首先笔者遵循学以致用的原则,围绕自己所学专业,以法学学科体系为基础, 将内容界定在劳动法的范围之内。其次,遵循爱好原
2、则。笔者对劳动法相关课题 比较感兴趣,所以选择了劳动法试用期制度方面的研究内容。第三,笔者发现劳 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很多情况下试用期变成了侵权期,这是我国劳动关系实践中 存在的常见事实。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受解 雇保护制度的约束较少,因而,试用期越长,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性就越低,劳动 权益被侵犯的可能性随之越高。故此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笔者根据在 现实当中发现的问题,希望利用所学理论能够尝试提出有益的解决办法。 国外研究现状国外研究现状 目前,国外对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的法律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国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制度的规定 在大陆法系中法国的劳动
3、合同法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其立法过程经历了一 个由规范力度较弱、忽视劳动者利益保护到加强规范力度、增强劳动者权益保护 的历史过程。他们最常用的劳动合同形式便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更是有严格的限制。与此同时,参与相关系列工作的劳动者、工会代表 是有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来适应岗位要求的。种种迹象表 明在法国的劳资关系中,更多的倾向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新颁布的劳动市场现 代化中规定,预先通知期限随着试用期的长短而不同,对试用期较长的劳动者, 因其与岗位的密切度较高,适当延长预告期限可为用人单位调配人手提供便利。 2.俄罗斯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制度的规定 新修订的劳动
4、法典完善了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在适应社会变化的基础上 对原有框架进行了调整与完善,反映了俄罗斯劳动法日益成熟的利益平衡理念。 首先,俄罗斯劳动法对试用期的适用作出了限制性规定,修订后的劳动法典 列举了不能适用试用期的人员的规定,同时对于孕妇、年轻母亲及未成年人的保 护也更加明显,同样排除适用试用期情形。其次,试用期长短设置根据岗位性质 而有所不同,对于职位较高的领导阶层试用期较长,但最长期限限定在6个月;对 于普通岗位劳动者试用期最长期限是3个月。 3.秘鲁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秘鲁生产力和劳动竞争力法第10条的规定,试用期是比较短的,同时, 也作出了试用期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延长的补救
5、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岗位培 训或适应的要求、性质或职责所需以书面形式协商确定延长试用期,但是对试用 期累计时间是有限制性规定的, 熟练工人和信任岗位之人员的试用期累计不超过6 个月, 管理人员的试用期不超过1年。 同时对试用工的总人数占企业用工总人数的 比例限定在10%, 这一规定具有独创性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用人单位滥用试 用期、试用期满即解除合同的现象。 4.日本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制度的规定 日本劳动基准法中并无关于试用期的直接规定,但规定了新生毕业后存 在1至6个月的试用期限,这个期限与试用期具有相似的性质。并且日本劳动法中 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终身雇佣制, 在这种体制下, 劳动
6、合同期限如果超过了一年, 就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日本劳动工人经过一段时间(15天至6个月)的试用, 就会 转变成为企业的固定工,固定工会“终身”留在这个企业,直到退休为止。整体 上来看,日本的劳动关系模式属于“宽进严出”的,因此,试用期的解除相比之 下更为严格,解除是否合法要看解除权是否在法律范围内行使。通过日本的判例 法可以看出,根据解除权保留的目的和意图,判定试用后“不符合录用条件”要 同时符合以下要求,即解除权的行使是有客观理由的,并具有适当性,且雇主事 先不知或出于不可预见的事由而行使。 ” 总体来看:有些国家对试用期作出了除外规定,体现出对特殊群体利益的保 护。比如俄罗斯劳动法中对不适用试用期的人员,比如职业技术学校和中高级专 业学校毕业的青年工人、不满 10 岁的工人以及卫国战争残疾工人。同时,秘鲁劳 动法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