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税法税收实务课程设计报告税法税收实务课程设计报告 目录 一、 税收改革 个人所得税改革-3 个人所得税调查问卷及分析结论-4 企业所得税改革-6 农业税改革-8 消费税改革-10 二、税收实务-11 增值税税收实务-11 消费税税收实务-13 营业税税收实务-15 企业所得税税收实务-17 三、税收申报-19 2 个人所得税改革 个税改革个税改革进程进程 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是一种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 入进行分类,采取“分别征收、各个清缴”的征管方式取得个税收入。我 国的个人所得税制要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之路,早在 2003 年,中共十 六届三中全会便确定改革方向。200
2、6 年,这个改革方向还被写入了“十一 五”规划。 当然,改革个人所得税也不是孤立进行的,需要外部环境的配 合 个税改革个税改革内容内容 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从 1980 年的 800 元调到现在的 2000 元,然而, 数据显示,占总收入一半以上的高收入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 20%,这就 预示着 80%的个人所得税还是来自中、低工薪阶层承担,这就出现了所谓的 “逆向调节”现象。有鉴于此,要实施差别化的个税政策,一方面要提高现 行个税起征点,不妨把这项权力下放到各省,国家规定一个上限,譬如不超 过 5000 元,让各地依据当地实际收入状况,来确实自己的起征点。 但方案仍然确定了“以家庭为单
3、位征税”为改革方向。 事实上, 在 2011 年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很赞成“以家庭为单位征税”,但 考虑到目前难以全面了解人们的真实收入情况,更难掌握一个家庭的全部 真实收入情况,因此估计暂时无法实施“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只能逐步 朝此方向努力。 个税改革个税改革意义意义 自 2008 年个税免征额调整为 2000 元后,凡三年而无变化。而随着城镇居民 收入的增长,再考虑到物价变动因素,2000 元的免征额难以顺应时势,已经显 得过低。由于免征额过低,导致个税来源多为工薪阶层,扶持社会中间阶层的期 望似乎难以实现。
4、而且,这几年来,尽管国家的税收征管力度不断加强,但对国民收入的监控 还有待健全。法外收入如果不能悉数进入国家账目,这一过低的免征额对普通工 薪阶层来说就更为不利。 个税是增加国家财力的途径之一,也承担着分配调节的功能。就国家增收来 说,个税每年所占总税收的比例通常只保持在 7%左右,算不上严格意义的主体 税种。免征额的调整,对实现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影响有限。而据财政部官网 数据,即便在 2008 年免征额调整之后,当年的个税同比增长仍然达到了 16.8%, 而且,这也是在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投资所得等个税类别纷纷免征的情 3 况下实现的增长率。 调整免征额对国家税收的影响, 由此可见一
5、斑。 而时隔三年, 这一免征额更有必要调整。 另外,就分配的调节来说,初次分配的格局决定了再分配有无作用,能起多 大的作用。这次在线交流过程中,温家宝总理也谈到了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我 们以为,这个问题应当与个税改革联系在一起观察。 如上所述,个税每年占国家总税收比例通常保持在 7%左右,这部分收入即 便全部用于社会保障福利事业,也无以弥合贫富差距。如果不从分配结构的改善 入手,个税的再分配功能只能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内容。基于此点,我们需要强 调的是,个税改革应与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联动。在这个意义上,实现个税改革 也就离不开几个前提:其一,区分真正的穷人和富人,而这需要政府部门不仅仅 是加强税收的征管,更要健全国民收入的监控体系,切实规范法外收入,密切监 控法外收入;其二,个税收入的增长幅度不应高于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并在这 个基础上重新考虑个税免征额的调整,为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助力。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个税免征额的调整适逢其时。而且,就目前信息 来看,调整可能仍然是一刀切,那么,调整的幅度应该尽可能大些,以考虑到不 同区域收入的差距问题。另外,个税改革是分配结构改革的一部分,是更为系统 工程的一部分。因此,并不是调整了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