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社会企业与社会企业家文献综述国外社会企业与社会企业家文献综述 一、国外社会企业出现的背景 传统上,“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nization)是指在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 业(市场部门)之外的一些志愿团体、社会组织和民间协会。这些组织的集合构成了“非营 利部门”,或者说是“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政府部门、市场部门共同构成了现 在社会的三大支柱。 这三个部门在传统社会体制下具有相对清晰的边界, 因此在法律地位上 的权责也比较明确。 但是,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动态演进, 三个部门的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了, 非营利组织和公共部门开始逐步引入了商业化的运
2、作模式,而以“营利”为宗旨的公司开始 向公共产品市场开放。在这一过程, “社会企业”的运作模式逐渐从模糊的摸索阶段走向稳 定的发展阶段。 下面我们将从政治、 经济和发展理念三个角度回顾一下社会企业的产生背景。 (一)政治因素 社会企业与政府部门、 市场部门和非营利组织三个部门的关系非常密切。 在任何一个国 家,根据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政府在一定时期会运用政治的力量进行引导,以维持经济 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所以“社会企业”的产生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与政治因素有关: 首先,回顾一下美国社会企业的发展情况,19 世纪 70 年代至 80 年代,从卡特政府到 里根政府,联邦政府一直被财政赤字困扰,在这一
3、背景下,政府削减预算已经无法满足慈善 组织日渐新增的需求,非营利组织因而转向另一个替代方案市场。在此期间,商业收入 不仅成为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 而且成为推动非营利组织收入增长的引擎; 另一方面, 私人企业在此时期也大量投入于社会福利领域, 以本身市场机制的竞争优势, 争取更多的政 府补助方案 (Salamon.1995;Auteri,2003)。 其次,19 世纪 70 年代,欧洲一些福利国家也开始出现了经济衰退,继而引发了财政 上的危机。在这一时期,欧洲福利国家为了维持其原有的福利水平,必须保证政府在公共支 出上水平,如果出现通货膨胀的话,政府甚至需要提高其公共支出的水平。这种情况对
4、传统 福利国家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在这种背景下, 欧洲部分国家逐渐采取公共服务外包的 形式,以此来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但是,这种政府契约外包形式,其利润空间并不高,所 以私人企业对这种投资形式的热情并不高。 所以, 这种新的模式并没有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政 府的危机。直至 19 世纪 80 年代到 90 年代,非赢利组织开始介入这个领域,它将组织的目 标定位为 “提供无法由公共部门满足的需求, 必须能够从事生产性活动, 并且寻求经济支持” , 将服务人群定位为“边缘人群及失业者”,实际上这些组织已经具备社会企业的雏形。 (Borzaga OECD, 1999: 40)。美国社会企业在原则并不
5、享有租税特 权,例如美国“国内税法法则”(IRC)的 UBI 规定,仅在例外条件下才予以租税减免地位。 法国社会企业主要包含两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的目的在于通过企业运作的方式, 让更多 人获得更易接近的集体服务,包含提供工作整合机制的社会企业、中型社团、地区性社团及 社会目的企业;第二种类型则是社团及合作社。在上述类型中,以提供工作整合机制的社会 企业最为重要,依据 1989 年 3 月 31 日所制定的法律,对于因特殊困难的失业人员,提供工 作整合机制的社会企业将给予这些人不超过二年的临时工作机会。 西班牙较少使用社会企业一词,社会企业的法律地位与劳动者合作社、联合控股公司、 基金会、社团、
6、股份制公司等有关,这些企业的共同特征在于其非营利目的;在组织形式方 面, 西班牙采取提供工作整合机制的社会企业形式, 其中以生产合作社及私人有限公司最为 常见。 葡萄牙社会企业采取许多不同的法律形式,包含合作社、社团、基金会及推动社会团结 的私人机构。1996 年葡萄牙政府通过“社会就业市场”(Social Employment Market)方案,透 过扩大整合经济活动的方式,用以增加或强化社会企业的生存能力。 奥地利社会企业的组织形式包含社团、 合作社及非营利小区企业。 而这些社会企业有关 的政府方案为 1983 年设立的 Aktion 8000,此方案于 1996 年又分割成两个次级项目,包含 “非营利部门就业”与“第三部门就业项目”。 三、国外社会企业的做法 前文中介绍了社会企业产生的背景和概念界定, 通过文献的梳理, 不难发现由于欧洲和 美国社会企业产生的背景不同, 欧洲社会企业倾向于从功能上对社会企业加以定位, 比如解 决失业、 社区照顾等方面的问题; 而美国则倾向于用社会企业的精神来界定非赢利组织或商 业企业行为是否符合社会企业行为,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