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文 2040 字 法学 外文文献翻译 题 目 : 对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立法思考 姓 名 : 学院(部) : 专 业 : 法 学 班 级 : 法学 2 外文文献翻译 国家环境政策法 库巴塞克,西尔弗曼 环境法(第四版),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 国家环境政策法 国家环境政策法( NEPA)于 1970年 1月 1日签署生效,而且将被定性为一个规划章程。它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 建立了监管环境政策的环境质量委员会( CEQ) 2、 这之前,因为考虑到当他们做出某些决定,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而这种影响也很少为某些机构制定相关政策来扶持,所以 NEPA不能要求联邦机构采取造
2、成相应环境后果的措施政策 3、 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 EIS)准备的每一个主要立 法建议或其他联邦机构的行动,都产生于能产生重大影响质量的人文环境 环境质量委员会( CEQ) NEPA 的第一项任务是解决最有争议的问题:建立环境质量委员会( CEQ)。CEQ 由三人组成,其中一人被指定主持会议。 CEQ 的作用是咨询,主要是提供总统关于环境问题的相关咨询。 CEQ 负责收集和分析数据,通知总统有关国家正在进行的环境清理的进展情况,并对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通过立法的方式固定下来。每年 CEQ 使用其收集的数据向公众发布总统的年度环境质量报告。 CEQ 也有助于联邦机构根据 NEPA 的要求,通过
3、审查这些报表的草案 ,制定相应的程序以满足其 EIS 的要求。 环境质量报告书( EIS) 远比设立 CEQ 更具有争议性的是环境影响报告书( EIS)的要求。这个要求 3 对一些政府机构具有广泛的影响,同时,对于私营公司而言,也影响到其通过与政府机构间的合同和政府机构出具的许可证去寻求做生意的途径。尽管这一进程被许多受到影响的群体批评,大多数研究环境保护的效力已经结束,但它依然迫使政府在更多的机构中设置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以及制定更为细致的环境保护规划。 从谁必须提交 EIS,何时提交,一份声明中必须包含何种纠纷的解决方式,以及环境影响的测评进 程等是否有效等等若干个重大问题的分析中,都充分贯
4、彻了 EIS 的要求。 阈值的思考 每次一个联邦机构开展一项活动,它必须决定是否需要提交一份 EIS。立卷一份不必要的 EIS 是在浪费时间和金钱。提交一份不必要的声明可能付出与缺乏EIS 和寻求禁令同样的甚至于更加高昂的代价。然而,要知道一项 EIS 的提交是否完全有必要也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NEPA 指定了提交 EIS 的三个必要条件。首先,必须是联邦活动。联邦活动是相当广泛的定义。举例来说,如果一个私营公司的建筑部门要建造一个建筑物,这就需要政府的许可或者说如果该项目的部分 资金是由政府贷款的,而发牌或者发贷的机构所进行的正是联邦的活动。 一个联邦活动是否需要 EIS 取决于其他两个标
5、准是否得到满足。联邦政府的活动必须是主要的。但是没有资源的保障是构不成一项重大活动的。理论上说,一般的活动需要大量的资源承诺,资源广泛的定义即包括财政和人力资源。对任何一种资源的大量承诺都是不可行的,资源总会出现短缺。 第三项准则是拟议的活动必须有重大影响的人文环境。产生重大影响人类生存环境是如此含糊不清以至于产生了大量的诉讼。于是,在 1979 年, CEQ 试图解决一些争议,通过了一系列执行环境保护的指导 方针的程序性规定。在这些指导方针中, CEQ 试图更清楚地界定“产生重大影响”的含义是什么。 CEQ 指出,确定这个影响的定义需要审查行动的范围和强度。需要考虑联邦活动对环境产生的短期或者长期的影响,以及其对局部地区、整个地区甚至整个社会的影响。 EIS 的要求的程序 有关 EIS 的编制程序费时性的批评是其中的一个主要方面。最初,该机构要求提交的 EIS 将成立一个专家小组编写一份报告草案。在许多情况下,这个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