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文 4187 字 新知 中国税务 /商务新知 2012 年 8 月第 21 期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进一步扩围 2012 年 7 月 25 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决定,自 2012 年 8月 1 日起至年底,将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已在上海进行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试点方案 )范围,分批扩大至其他 10 个省市: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厦门和深圳 (10 个新试点地区 )。不仅如此,会议还决定,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作全国试点。 在本期中国税务 /商务新知中,我们将分析试点方
2、案进一步扩围至 10 个新试点地区后带来的潜在影响,并分享我们的观察。 普华永道观察 根据公开统计信息, 2012 年上半年 10 个新试点地区的生产地区的生产总值超过 50%。地理上,这 10 个新试点地区各广布在中国北部、中部、东部和南部地区。因此,试点方案的进一步扩围无疑会对中国下半年的宏观经济发展产生很大影响。 总体而言, 10 个新试点地区的试点方案应与上海的试点方案一直。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上海开展试点方案以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试点方案的政策和实施细则。理论上来说 ,除非将来有专门针对 10 个新地区的不同政策出台,这些已出台的政策文件应该适用于所有
3、试点地区。 在 10 个新试点地区开展试点方案可能要面临更为复杂的问题。与上海国税合一的情形不同,这些地区的国税局和地税局各自管理,分别负责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管。这样可能出现各方对试点服务范围有不同的理解,尤其是对那些未在现有规定中有清楚定义的试点服务。这可能对这些新试点地区的纳税人带来更大的挑战,特别是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过渡时期。 同时,我们也期待上海试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能够进一步予以明确。例如,进一步明确某些在现行办法和法规中 没有明确定义的试点服务的范围,特别是认定某项咨询服务是否属 2 于试点服务的范围,从而向境外方提供上述咨询服务时能够享受免增值税的处理;如何具体实施对符合条件的试点
4、企业出口实行免抵退税方法等问题以及如何将这 10 个新试点地区的基础实际操作与上海保持一致。 虽然每个地区加入试点的具体时间还未确定,但试点方案很快在 10 个新试点地区推进。根据最新消息,这 10 个新试点地区将分批最早在 2012 年 9 月 1 日起启动试点。各地区启动试点方案的具体时间可能主要取决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北京很有可能从 2012 年 9 月 1 日起启动试点。我们建议 这 10 个新试点地区的试点企业应积极与地方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以便获悉当地试点方案启动日期的最新进展。对这些纳税人而言,首先要做到的就是重新评估试点方案对自身的影响。 流转税改革的 新 动向 改革中国现有的流
5、转税制毫无疑问是税务机关所面临的复杂且富有挑战的过程。 2009年初虽然税务机关对流转税制做过一些规定上的修改,然而当时所做的修改只是针对性地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没有彻底、全面地改善现行的流转税体制。今年初中央所发布的国家 “ 十二五规划 ” 已将流转税制改革纳入作为重要内容。 2011 年 7 月 8 日国家财政部长也就此问题发表讲话 。虽然以上信息没有透露流转税制改革的细节内容,但这些都反映了中国流转税改革已经提上了中国政府的议事日程。 众所周知,下一步流转税改革的重点将是致力于整合现有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而至于改革何时开始、具体包含什么内容、哪个行业受到最大影响以及如何受到影响都还是
6、未知数。本期的中国税务 /商务新知中我们将与您分享流转税改革的现状和最新动态以及我们的观察。 改革的推动力 事实证明中国现行的流转税机制是增加税负的有效手段,然而现行机制也为纳税人带来各种不便之处。比如,很明显在现行体制下,流转税的税负及责任 都是由纳税人承担。视乎纳税人是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或者两者都是,各个行业纳税人都面对不同程度的双重甚至多重征收和行政上的负担。 与此同时,如何判断一项交易是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还是营业税征收范围或两者皆是非常模糊。通常,这种情况最后都取决于税务机关的解读,从而造成现有税制下某种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还有一点要指出的是,中国正在进一步的扩
7、大开放而中国亲历全球一体化的发展,继而,商业交易也会趋于复杂并很多时候牵连到多方交易方。引申出的问题是中国现有的流转税税 3 制在面对这环境能否高效的征收税收,同 时合理地控制纳税人的申报和合规成本。 很明显中国税务机关针对上述情况听取了纳税人和税务专业工作者的意见,开始意识到现有流转税税制进行改革的重要性。 我们了解到流转税改革将有财政部牵头,并与国家税务总局密切合作商讨相关的执行细节,然后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沟通并得到国务院的最终批准 流转税改革将以何种方式启动? 流转税改革包括的内容、启动的方式和时间等一直引发持续的争辩和讨论,目前为止,还未有定论。 根据惯例,税改正式实施之前可能会有财政
8、机关实施一些试点项目,在新政策正式实施前,对一些具有广泛影响的新政策进行试点 实践。对于流转税改革来说,官方信息披露试点项目会首先服务业。从事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的企业推断可能属于这一范围。我们理解试点项目会考虑三种不同的实施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其他地方政府对此试点项目没有强烈的兴趣和意愿的同时,上海对次改革给予了积极配合。试点项目预计将实施于上海的各个行业,而有少数几个行业将排除在试点范围之外。事实上,这可能是可以加入考虑的另一实施方案。关于上海的试点项目的细节,如那些行业属于试点范围,那些还没最终确定。据报告中国政府有意在 2011 年的下半年启动试点项目。 基于目前已公布的、以及从 其他
9、渠道获得的可靠信息,我们认为即将上海采用的试点方案所带来的各种关注问题值得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包括: 进项抵扣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地区纳税人还是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纳税人?如原缴纳营业税的某一上海纳税人,改缴纳增值税后,他的外地客户在其所在地仍对服务业增收营业税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类似上述情况是否会产生扰乱市场秩序的风险?例如一上海之外的增值税纳税人,受此政策启示也许会选择从上海本地的增值税纳税人购买服务,而从前他是可能是从其自身所在地的营业税纳税人哪里购买相同的服务。反之,原上海之外的营业税纳税人 是否会停止从上海的增值税纳税人这里购买服务而从其他地方的营业税纳税人那里购买服务。 试点改革给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带来什么影响呢?如试点项目是否会适用于分支机构,如总部不在上海但分布在上海的公司;总部在上海但分部不在上海的公司。 税率会是统一的增值税税率、对不同的纳税人实行不同的税率还是对不同的税率?如果制定的新的税率,税率将会是多少?统一增值税的税率能降低税务机关的管理成本,使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