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废除碳关税 Park Seung-Joon The Eighth Global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al Taxation Munich, 2007,( 10) :18-20 迄今,每一个美国的气候政策的协商,一个主要症结点一直是经济竞争力问题。如果美国或其它任何国家 通过一个上限和贸易制度或者碳关税,独立强加上碳价格,例如,国内工业将面对比国际同行业更高的成本,并可能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当然,美国可以把工业搬迁到没有强制减排目标的国家而不支付这些费用。这种“碳泄露”会导致美 国的就业问题,而没有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 对于美国的大多数产业,
2、气候政策的出台将产生微不足道的影响。同样也有例外,但是,最主要的是能源密集型产业,例如钢铁和水泥。幸运的是,一些政策机制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竞争力。拟议中的美国气候法案,美国的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有两点要求:第一,条例草案旨在将退税通过自由分配给在碳排放量上增加了成本的能源密集型产业。其次,美国工业从没有碳关税的国家进口能源密集型商品需要购买这些商品的排放配额,这等于他们国内制造的费用。这一关税就是边境税的调整类型,确保进口 商不获得超过国内其他行业的竞争优势。实施边境调节机制的想法,现在在欧盟得到普及,其中法国和德国认为,如果其他国家不同意减排,这将保护国内产业。 碳关税有两种设计方法,这取决
3、于包含什么类型的产品。最简单的是仅仅包含最初级的能源密集型材料,例如钢梁或平板玻璃。一个全面的关税应该涵盖所有形式的能源密集型材料,包括那么嵌入式材料的制成品,例如汽车刚或铝罐装苏打。其中包括仅有一些嵌入式材料也可应用的混合方式。例如,在拟议中的美国气候法案的关税,包括所有能源密集型的原料,但只有那些成品包含“实质性”能源密集型材料的数量 。 作为一个坚持激励其他国家采取气候政策的国家,碳关税对于美国是没有效果的,因为美国在这些国家的总生产中进口相对较小。例如,在 2007 年,虽然美国进口钢材约 50 万总吨,在关税条件符合的国家以原材料和嵌入式材料的形式生产,这只占那些国家钢铁生产总量的百
4、分之五。以前的材料显示出口其他原料的比例也很低。对只占产量百分之五的国家征收碳关税,这是促使这些国家坚持实施全面的气候变化政策的不足。 贸易关税具有的感情上地感染力,特别是在经济衰退时期,这是在政治上非常流行的贸 1 易保护主义措施。但是这也许不可能,因为设计一个减少 废气排放量的关税是非常昂贵的。此外,它会成为其他国家不同意制定气候政策审议成立的理由。 在美国的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的关税是最差的,因为它并不涵盖所有嵌入式的材料,而且没有最佳地计划去解决气候问题,但是涵盖足够的嵌入式材料使它几乎不可能得到实施。特别是考虑到有其他措施保护国内产业,例如被提议的谈津贴回扣,实施碳关税的边际效益不平衡的
5、风险 其中最显著的是潜在的贸易战和提供弹药的可能性使发展中国家拒绝国内关于气候变化的行动。所以碳关税应该被淘汰。 2 碳关税或环境税改革 : 日本的艰难抉择 Catherine izard, Christopher Weber, sCott MattheWs Nature Reports Climate Change. 2009,( 10): 17 对于熟悉日本高效的高科技产品的世界公民来说,这可能有点出乎意料,那就是日本每年排放 8%的温室气体超过了京都议定书的年基准。事实上,该国政府实施一项有效的气候政策的能力被限制,不像其在商业上的创新表现。 由于缺乏公民的支持,放抗工商企业的游说,财政
6、部的漠不关心导致了自 2004 来的徒劳,日本环境部提出了自己 的碳税的建议。其建议是低税率碳税,专门用于反对全球变暖的措施。实际上,这项建议是环境部几个小组通过广泛研究理论和实际方面内容,包括研究自80 年代后期的外国的例子和几个模拟研究的成果。有趣地是,任何环境税制的改革方案都会导致一个在这些实验中从未得到过测试的“积极的双重红利”。 环境税改革的权利平衡: 、政府方面: 在政治决策系统,部级官僚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在最近颁布的大约 85%条例草案中,其中大部分实际上是由政府里的各部委设计的。政策在几个委员会进行讨论,委员会或主管级的工作组,但他们的成员通常是从部长级 官员中挑选而不是从议
7、员成员中挑选。这种挑选程序实际上决定了讨论的方向。由于总所周知的行政职能的垂直划分,这是很难协调各部委之间的利益的。对于高层的政治问题是多方面,如环境税改革问题,它需要跨部主管部委之间的合作,如 MOF(财政部), METI(经济部、贸易和工业、能源政策管理), MLIT(国土资源部、基础设施和运输、主管汽油税收支出), MAFF(农业部、日本林业和渔业)或者 MoEJ(环境部 )。但是协调他们之间的利益时非常困难的。如前面所述,碳关税建议是由环境部提出的。然而即使环境部和农业、林业、渔业联盟一起支 持环境部的碳关税建议,但是经济贸易联盟基于自身的利益强烈反对生态税,而且最近财政部对碳关税的实施似乎也很不积极。虽然政府税务委员会(内阁办公室,实际上是由财政部管理)已经根据前主席弘光石井(他书中的财政专家关于生态税部分)了解到生态税相当有利,但是今天委员会只能提出碳关税长远讨论的必要性。